一名廉署前社區項目助理,因不滿上司嘲笑她身形肥胖、人頭豬腦,半年內先後偷取上司的職員證、USB記憶體及現金,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感化官同意被告是因為工作壓力而報復。裁判官判刑時說,被告初犯,感化報告正面,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 廿六歲女被告同女上司,任職廉署西港島辦事處。事主今年一月至六月,多次發現銀包內的現金不翼而飛,於是在手袋安裝微型攝錄機,拍下被告犯案,揭發事件。被告早前已承認六項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