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台灣軍購貪污案的前後備司令部副司令袁肖龍,被判入獄十年四個月;五十九歲的袁肖龍,在零六年向中間人林治崇行賄,提出以洩露軍方工程招標文件及評審委員名單,作為報酬,希望獲對方協助晉升為上將。 檢察人員調查一宗軍購貪污案時,無意中揭發有人行賄買官,亦有人接受性服務,作為提供機密資料的回報。涉案的中間人林治崇,判監三年。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分別被判監年幾至七年不等,當中兩人獲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