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早前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今日在區域法院判監廿五個月。法官指林兆鑫嚴重違反誠信,失信於大學、病人及醫院,不單多次誤導病人及捐款者,將捐款存入他的個人戶口,更在事件揭發後企圖隱瞞,法官不接受他將捐款用於海外醫學會議的解釋;以五年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品格良好而判刑。林兆鑫的太太離開法庭時表示,心情沉重,未有回應會否上訴。 港大醫學院發言人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醫委會表示,註冊醫生觸犯刑事案被判刑,要在廿八日內呈報,醫委會將研究是否作出紀律聆訊。林兆鑫被控侵吞三百八十萬元病人捐款,獲律政司同意不起訴其餘三十三項詐騙及盜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