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駁回四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就被拒入境的司法覆核申請。 上訴庭認為,四人未能證明是因為宗教理由而被拒進入本港 。申請人在03年2月來港參加全球法輪功交流會時,被 入境處拒絕入境,原機遣返台灣 。他們申請司法覆核,指入境處違反宗教自由,07年在高等法院被判敗訴,申請人不服上訴,今早再被上訴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