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超過三十次強姦及行劫案底的積犯,去年潛入兩間住宅爆竊及強姦女戶主,早前承認兩項強姦及兩項嚴重入屋犯法罪,下午在高等法院宣判。法官表示,被告曾向精神科專家說,既然曾經犯錯,就不應浪費再犯罪的機會,認為被告有違社會觀念。法官早前曾表示,會考慮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辯方律師求情時說,被告今次真的有悔意,認為被告接受長時間監禁後,年老犯罪機會不會高。

48歲的被告陳利發,18歲開始犯案,包括強姦、非禮及搶劫等,前年出獄。他在去年三月及六月,分別潛入北角及香港仔的住宅爆竊及強姦兩名女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