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男女利用他人身份,重複認購七隻國企新股,早前承認七項串謀詐騙罪,原定今早在區域法院宣判,由於控辯雙方就其中一隻股份的掛牌日收市價有爭拗,法官押後到下星期一宣判,控方屆時會呈上港交所代表的書面口供,七名被告繼續還押。 案發在零六年十至十二月,四名被告利用新股退票收款人,身份證號碼第四及第五個數字,以交叉替代的漏洞,在認購申請表填上不同身份證號碼的組合,認購七隻國企新股,潛在獲利二十七萬。有股民查閱配股結果時,獲悉自己抽中新股,但就收到退款支票,於是向中央登記查詢,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