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田家炳小學校長蘇有恆,涉嫌將總值二十五萬的工程合約,判予弟弟蘇有昌開設的公司,被廉署落案起訴。蘇有恆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他的弟弟蘇有昌和教師馬世棠,就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三人獲准保釋,明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早前接到舉報,調查後發現,蘇有恆涉嫌零一年六月至零六年十一月,涉嫌安排四間和他弟弟蘇有昌有關係的公司,為學校維修和翻新,但蘇有恆未有依法申報他和弟弟的關係。另一項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零六年四月,在學校的翻新工程接受投標時,訛稱一間名為「宏記」的公司,入標價最低,但「宏記」投標價,其實是五間公司中最高;三人其後安排「宏記」遞交另一份較低價的標書,「宏記」最後以十萬五千元成功投得工程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