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特偵組打算就陳水扁家族四大弊案的一審判決,向高院上訴。傳媒報道,特偵組指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是扁家海外洗錢案的主要操縱人,地位僅次於陳水扁夫婦,他在犯案後,未有全面交代扁家在海外的資產,認為陳致中因為洗錢罪,被判監兩年六個月是過輕。有關控罪最高刑罰是監禁七年。 特偵組又認為,陳水扁夫婦接受前一零一董事長陳敏薰一千萬元新台幣賄款,但合議庭將這筆錢,包括在洗錢案內,沒有另行判刑,是不合理。特偵組亦打算在二審時,更改對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的控罪。辜仲諒因為向扁家送上三億元,在一審時被控「圖利罪」,合議庭裁定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