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將建立新聞發布問責制,新措施規定,如果新聞發布不及時、不準確,有可能要問責,是全國率先將問責制,引入新聞發布工作。 新措施將在十二月一日起實施,要求各行政機關設立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發言人要積極主動準確發布消息,對於突發重大災害及有可能影響公眾的事件,在發生後兩小時內要掌握基本信息發布,亦不能阻撓記者合法採訪等;另一方面,政府部門如果未履行保密審查、導致泄露國家秘密,同樣會被問責,嚴重違規者,會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