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二批針刺案被告,四名維族男子,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獄八至十五年,四人堅稱自己清白,會提出上訴。四名被告今個月三日早上,在市內的小西門隧道,被指用針刺一名女途人的頸,其他人當場將他們制服,公安當晚控告他們以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罪。 上星期六,首批三名針刺案被告,判監七至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