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六個戰前水塘的四十一項水務設施,包括職員宿舍、水壩、石碑及橋樑等,列為法定古蹟,包括薄扶林、大潭、黃泥涌、九龍、香港仔和城門水塘,設施列為法定古蹟後,仍會繼續維持供水。當局計劃在佔有廿多項法定古蹟設施的大潭水塘,開闢文物徑及導賞團,加深市民對本港供水歷史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