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歲男子,去年八月殺害物流公司女東主,再在觀塘碼頭棄屍大海,高等法院四女三男陪審團,退庭三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案中姓王的三十六歲女死者,警方調查發現,她去年一月至六月,先後借出超過廿六萬元給被告,但被告只清還一千元,事主遇害前一星期,曾與被告通電話六十二次追債,相信死者是被被告,用木棍襲擊頭部致死,釣魚人士其後在觀塘碼頭附近的防波堤石罅發現死者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