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檢署就扁家弊案七名被告判刑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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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2009-09-18 20:39 最後更新時間 2009-09-18 21:17
在台灣,高檢署特偵組研究後認為,台北地方法院上星期對前總統陳水扁及家人涉及的弊案,一審宣判,適用法例及部份量刑不當,決定上訴。控方針對七人,包括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吳淑珍特別助理蔡銘哲、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以及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的判刑上訴,其中特偵組認為,陳水扁同吳淑珍兩人收受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三億元新台幣,但法官蔡守訓無依照「圖利罪」判刑,因此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