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關注明愛醫院懷疑拒絕治理一名男童事件,他會要求醫管局解釋,強調市民有生命危險,無論是否有錢,醫院都應該照顧他。一名七歲男童,日前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被球拍拍傷眼睛,家人送他到瑪嘉烈醫院,再轉送明愛醫眼科治理,家人指由於他只帶有學生手冊,並無身分證,明愛醫院當他是非本港居民,要求先付七百元費用,否則不受理。明愛醫院未有回應事件。 周一嶽又說,已收到醫管局就近日連串醫療事故的研究及建議報告,希望可以簡化複雜的醫療程序,令醫護人員更容易處理,將醫療事故減到最少。同時希望保持醫護人員及病人家屬的互信關係。周一嶽強調,以往醫療事故的處分並非不足,但由於以往是各間醫院自行處理,無一致準則,今後醫管局會用一套相同的懲處方法,處理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