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關注明愛醫院懷疑拒絕治理一名男童事件,他會要求醫管局解釋,強調市民有生命危險,無論是否有錢,醫院都應該照顧他。一名七歲男童,日前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被球拍拍傷眼睛,家人送他到瑪嘉烈醫院,再轉送明愛醫眼科治理,家人指由於他只帶有學生手冊,並無身分證,院方當他是非本港居民,要求先付七百元費用,否則不受理。明愛醫院證實收到男童家長投訴,表示會跟進,但暫時未能交代事發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