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童懷疑被明愛醫院拒絕治理,明愛醫院表示,理解病人家長對登記過程感到困擾和不滿,院方會檢討在現行規定下,如何在登記過程中,協助及方便求診者。 一名七歲男童,日前在學校上體育課時,被球拍拍傷眼睛,家人送他到瑪嘉烈醫院,再轉送明愛醫眼科治理,家人指由於他只帶有學生手冊,並無身分證,院方當他是非本港居民,要求先付七百元費用,否則不受理,導致男童在受傷後四小時才獲醫治。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表示關注事件,會要求醫管局解釋,強調市民有生命危險,無論是否有錢,醫院都應該照顧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