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歲男童前日擦傷眼角膜,因為無帶身份證,懷疑被明愛醫院拒絕治理,家長為此投訴。明愛醫院回應說,理解家長的困擾和不滿,院方會檢討在現行規定下,如何在登記過程中,盡量協助及方便求診者。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關注事件,說會要求醫管局解釋,強調市民有生命危險,無論是否有錢,醫院都應該提供照顧。 男童上體育課時,被球拍拍傷眼睛,家人送他到瑪嘉烈醫院急症室,其後轉送明愛醫眼科門診,登記時由於他只帶有學生手冊,並無身分證。家長投訴院方當他是非本港居民,要求先付七百元,否則不受理,導致男童延誤約一小時才獲診治。而明愛醫院就話,職員當時建議家人,要求學校傳真男童身份證明文件,或先繳付七百元,稍後補回證件再安排退款。家屬其後將身份證送到醫院後,醫生為男童診治,認為無即時失明危險。院方說男童無如期覆診,已同家長聯絡安排覆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