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爭奪案,在高等法院進行第二日結案陳詞。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主要就龔如心立陳振聰所持遺囑的意願,進行推論。張健利說,若龔如心有意立一份真正遺囑,應該找律師起草,避免錯誤,因此用常識去判斷,是龔如心知道自己在零二年,已立遺囑,無意再立一份完整的新遺囑。 張健利又說,陳振聰所持遺囑的兩名見證人,吳祟武及王永祥在證供提及,當時簽的文件只有一張紙,並非陳振聰呈堂的兩張紙,這一點不存在爭議。他又指王永祥作供時曾表示,親口提醒過龔如心,指這份遺囑不完整,涉及的金額「濕濕碎」,又引述龔如心回應說知道;因此認為陳振聰所持的只是風水遺囑,而不是真正遺囑。不過,法官質疑龔如心,是否清楚何謂不完整的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