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審計署揭發,前環境委員會辦公室過大,並不環保。報告指,環委會未確定改組成環保局的規模就倉卒搬遷,廿四人佔用超過二萬六千平方呎,是其他部門的三至四倍,四年來租金連管理費近一千萬,浪費公帑,部分設施使用率低,兩年半以來只用過四十二日,監管粗疏,裝修更多次改動,以致工程費超標一成六,違反環保宗旨,建議當局訂立準則,避免鋪張浪費。 澳門環保局回應指,基本同意審計報告,會檢討改善,稍後將增聘人員,善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