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終審法院裁定,當局放寬立法會選舉有效票的規定,違反選舉法,頒令撤銷,令覆核後裁定有效的選票,由八成四大幅減至百分之零點六,六千五百多張廢票中,只有四十一張有效,但不影響選舉結果。終審庭指,選民在方格外蓋章,不論是否蓋在候選人名稱附近,一律違反選舉法。 民主派批評,當局放寬有效票標準,是改變選舉結果的惡例,要求當局釐清責任,要求有關部門問責。提出上訴的候任議員歡迎裁決,證明選舉有法可依。即將卸任的立法會主席曹其真亦認為,應遵循選舉法辦事,達至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