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酷刑聲請審核機制。法律界議員吳靄儀質疑,當局計劃透過當值律師計劃,為申請人提供法律支援,這些律師未必適合處理複雜案件。律師公會亦關注,如果政府只是按當值律師計劃的報酬水平聘請律師,不能夠吸引有足夠資歷或培訓的律師,政府建議的處理個案時間亦太短。保安局強調,會資助參與計劃的律師接受培訓,處理個案的時間亦可以有彈性。 根據適用香港的禁止酷刑公約,任何在港人士,若有理由相信,會在另一個國家有遭受酷刑危險,可提出酷刑聲請,港府不會將他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