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完成調查有關郵政署通函郵寄服務,令收件人不勝其煩的投訴,認為投訴成立,建議郵政署署長檢討有關服務,並提供實際可行辦法,讓不願意接收通函的巿民可選擇拒收。申訴專員公署認為,通函郵寄服務只側重為寄件者提供便捷廉宜的廣發訊息途徑,無顧及收件人的意願,等於濫用郵寄服務。香港郵政接納申訴專員的建議,三個月內會完成有關改善不收取通函郵件計劃的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