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駕駛經改裝的私家車,超速撞死一名過馬路途人,在區域法院因不小心駕駛,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兩項改裝車輛罪各罰款二千元。被告去年十月,在香港仔撞死一名66歲正過馬路男子,當時車輛超速10至20公里。警方調查發現車輛的滅聲器及車窗,曾經改裝。被告當時亦曾飲酒,但未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