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屯門先後兩次用硬物刺傷女途人臀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襲擊他人引致受傷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廿九日判刑,等候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家庭背景及心理報告。裁判官指 ,被告的罪行嚴重,令屯門居民 人心惶惶,判刑時會考慮被告的精神心理狀況 。 43歲的被告被捕後承認,在上月28日及本月5日,在屯門新墟街市及仁政街,分別用牙籤及鋼線刺傷兩名女子臀部。他指當時曾飲酒,己感到後悔。兩名女事主仍需接受觀察,以確定是否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