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的羈押抗告成功,最高法院下令發回高院,由審判長鄧振球重新決定,是否維持上個月裁決,繼續羈押陳水扁。高院下午五時重新開庭,陳水扁會再次由看守所,押到法院。陳水扁辦公室秘書江志銘說,他們是臨時收到通知。

最高法院認為,高院提出的理據不足,亦不認同陳水扁做過總統,熟悉外交管道而容易潛逃,另外,又認為並非凡涉及重罪,就一定要羈押。最高法院指陳水扁仍享有卸任禮遇,隨員有8至12人,必要時還可再增加,因此駁回高院的羈押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