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成功為十三名僱員,向兩名僱主追討合共一萬七千元的強積金欠款。 兩名僱主包括一間餐廳及多媒體製作公司,沒有派人出庭應訊。審裁官同時判兩間公司,要支付堂費。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將款項撥入有關僱員的強積金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