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說,同行政長官曾蔭權會時表明,希望2012年選舉方案是進步的方案,以銜接2017年特首普選,但對建議取消委任區議員在選舉委員會的投票權,有保留,認為是歧視,應分階段取消委任區議會。 她又說,自由黨建議將選舉委員會人數,擴大至一千二百或一千六百人,並擴大功能組別選民基礎,例如容許商會之下的公司有投票權,以及商會內的執委亦可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