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修訂後的入境條例,周六生效,非法入境者即使是申請政治庇護,若果留港期間工作或參與業務,都會列為刑事罪行,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以遏止近期猖獗的偷渡潮;有尋求政治庇護的南亞裔人士話,單靠聯合國的生活津貼根本不夠用,可能會繼續冒險打黑工幫補。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今年三至九月,平均每月截獲一百三十五名非法入境者,較一至二月的三十七人,急增四倍,上月截獲的偷渡客更增至一百六十人,有蛇頭散播消息,鼓吹南亞裔人士透過酷刑聲請,來港打黑工,情況令人擔憂,通過修訂條例打擊有迫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