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擴大《版權條例》規管範圍,納入在互聯網以串流技術播放的電影、音樂或電視劇,任何主動以電子方式發佈侵權資訊人士將干犯刑事罪行,學校及圖書館會列豁免名單。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文件指出,現階段毋須立法規定互聯網商需負上警告侵權用戶責任,建議以實務守則,要求互聯網商若發現用戶非法上下載軟件,或瀏覽侵權作品,需向有關用戶發出通知,並移除侵權材料,當局計劃明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