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在過去五年,因廢物回收商道及行人路上放置物品,而造成阻塞及環境滋擾,共發出二千四百多張通知書及作出五百多次檢控。環保署對涉嫌違反環境保護法例的廢物回收商,則發出十八次警告,並檢控十九名廢物回收商,當中大部份涉及新界的廢物回收場。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指,廢物回收商已受到相關環保和公眾衛生法例規管,毋需引入額外的發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