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勒令停業的浩誠證券董事鍾月嫦,早前被裁定非法挪用客戶股票,六項欺詐及盜竊罪名成立,涉及款項二千三百萬元,案件稍後在高等法院宣判。被告的律師今早求情說,被告曾經為部分客戶賺錢,認為客戶的實際損失,以零七年的股票價格計算,並無二千三百萬元這麼多,又指被告的股票經紀牌照,終生停牌,影響生計。法官極不同意,認為被告未經授權長時間買賣客戶股票,又經常向客戶說謊,求情理由不成立。 證監會揭發被告在零五年至零七年期間,偷取三名客戶在證券戶口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