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申請司法覆核,指目前立法會功能組別公司票及團體票的安排,違反基本法,今早在高等法院開審。 代表社民連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在庭上表示,《基本法》附件二只規定立法會六十名議員,分別由直選及功能組別產生,各佔一半,但無規定功能組別要由公司票投票產生。李志喜說,公司票並非由每一名香港市民投票,是不公平,認為特區政府有自主權廢除公司票,毋須修改基本法。審訊預料需時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