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二歲詠春師傅梁挺,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毆打四十五歲前女友罪名成立,判監兩個月。梁挺聞判後,兩度站起來大叫,指法官未了解全部事實。他獲准以五萬元人事擔保外出,申請上訴。 法官判刑時說,女事主誠實,被辯方律師多番盤問都無動搖,所以接納她的證供,又指梁挺眼見女朋友受傷,都不報警,是怕被人知道,質疑梁挺辯稱女事主自殘的講法,強調判梁挺監禁,顯示法庭不會容忍家庭暴力。 梁挺的律師求情時表示,定罪可能會令梁挺喪失教武術的機會,期望不要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