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高檢署特偵組收到瑞士檢察署,提交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及妻子黃睿靚,在瑞士銀行的帳戶資料。傳媒指,當局發現陳致中在洗錢案中扮演主導角色,但陳致中否認,說按照母親指示,所以在文件上簽名或做聯繫,但並非由他包辦及主導,傳媒的報道同殺人無分別。 報道指,根據資料顯示,陳致中身兼主要受益人及帳戶授權代理人,掌管戶口資金流向。他曾簽署多份文件,委託瑞士蘇格蘭皇家銀行及美林銀行,設立兩間公司,洗錢2108萬美元,相當於七億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