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人士黃琦,被控「非法持有國家機密」,今早在四川省成都法院,被判三年有期徒刑。黃琦的妻子曾麗出席審訊後,指當局未有表明黃琦持有那些國家機密,法庭亦拒絕向她提供判詞,指責判刑是對黃琦在四川大地震後,揭露豆腐渣工程的報復。 黃琦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黃琦被判三年徒刑已是有關控罪的最高刑罰。他不同意法庭判決,因拍為當局指黃琦持有的三份文件,在網上及報紙上也能公開找到,不算國家機密。另外,判決指那些文件是在辦公室找到,但辦公室電腦有多名義工共用,不能證明文件是黃琦所有。莫少平表示,黃琦早前已表明若一審被判有罪,會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