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保險經紀使用虛假保單,承認欺騙公司五千多元佣金,在東區裁判法院,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時說,保險公司對員工的銷售要求訂得很高,被告因為有財政壓力而犯案,但低估案件嚴重性。 案情指,四十二歲被告曾國志,在零五年九月向當時任職的保險公司,提交虛假保單,騙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