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表衡工量值報告,批評生產力促進局,企業管理未夠完善。在聘請一個高級職位時,揀出候選人之後,才將聘用條款,由合約制改為常額編制。而三名曾受聘於公共機構、仍在領取房屋津貼的員工,加入生產促進局後,所享有的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無被削減。報告又批評創新科技署,與促進局總裁馮永業續約時,向理事會申請提高約滿酬金,但沒有提出理據。

另外,報告批評生產力促進局,在資產管理上有漏洞,例如零五年時,二萬六千多年固定資產中,有三成四不能尋回,而一千五百多部電腦中,有近一百一十部下落不明,促進局未有紀錄調查情況。而局方在零五至零七年,有十三宗酬酢開支超出限額,當中部分未獲總裁批准,依然全數獲發還金額。審計署亦關注生產力促進局大樓,空置率達一成半,認為有需要改善,以帶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