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規管金融機構防上洗黑錢的諮詢, 總並收到三十九份書面意見。 財經事務及庫庫務局表示,研究過意見後, 認為貨幣兌換店涉及洗黑錢的機會較低, 所以建議將處理八千元以上就要登記資料,放寬至十二萬元的水平。此外, 在法律責任方面,亦會列明在明知或有意詐騙而違反規定, 才要負上責任。當局會就建議, 展開第二輪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