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機器折舊免稅安排,多名出席的商會代表要求,稅局不應一刀切,取消內地港商機器折舊免稅額。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長沈運龍表示,港商為配合內地企業轉型,七年前將內地廠房由合資變成獨資企業,稅局最近向內地港商表示,不能繼續享有內地投資機器的折舊免稅額,並追收過去七年的稅款,並不公道。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卓文表示,為打擊避稅,稅務局在十七年前修訂法例,任何境外機器被他人主要使用,都不能享有折舊免稅額,世界各地都有相似的安排,內地港商變成獨資企業後,法例上已成為一間內地公司,不能享有為本港納稅人所設的優惠,初步估計受影響企業數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