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獲國務院批准,擴大澳門人民幣業務,澳門居民每日在參與銀行兌換人民幣現金的上限,由六千元增加至二萬元,與香港看齊,並批准從事通訊、教育服務及會議展覽行業的商戶,進行人民幣業務。澳門居民可以用人民幣支票,到廣東省消費結帳,每個賬戶的限額為每日五萬元人民幣。 人行的聲明說,有關安排在各項技術準備完成後,會在短期內陸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