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立法會議員及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因為出席民間電台節目,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廣播罪名成立,嘉賓每人判罰一千元,民間電台的曾建成就罰款四千。裁判官說,被告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而是政治表態,罪行輕微,所以判罰款,他要求各被告一個月內繳交。不過司徒華表明要上訴,拒交罰款。曾健成說,涉及民間電台的案件至今已被罰一萬六千元,全部罰款他都不會支付,並會如常廣播。劉慧卿及梁國雄說,他們參加的廣播並無損害市民利益,會繼續公民抗命。 民間電台負責人曾建成及七名嘉賓,包括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劉慧卿、李卓人、黃毓民、梁國雄、陳偉業及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各被控在去年四月二十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非法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