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即將發表年報,提及很多機構未能確保員工遵從私隱政策而被投訴;個案涉及一間慈善機構,無要求員工將手提電話內儲存的義工個人資料加密,一名義工投訴,機構內有員工手提電話被盜,擔心個人資料外洩,結果機構禁止員工日後將他人個人資料儲存於手提電話內。另一宗投訴涉及一間公司向另外八間汽車保險公司,提供投訴人的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及車輛登記等資料作業務推廣,被投訴公司接受建議,日後只提供客戶的姓名及聯絡方法作商業用途。 公署表示,上年度共接獲824宗投訴,較對上一年減少十宗,四成個案涉及私營機構,以投訴電訊及財務機構,過度或由不明來源收集個人資料佔大多數,但過半數投訴屬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