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立法會議員及支聯會主席司徒華,早前出席民間電台節目,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非法廣播罪名成立,各人被判罰一千元,民間電台負責人曾建成就罰款四千。民間電台晚上繼續廣播,曾建成表示,會繼續邀請嘉賓出席節目,並會不定期走到街頭廣播。 東區法院裁判官下午判案時說,被告並非為個人利益犯案,而是政治表態,罪行輕微,所以判罰款,各被告要在一個月內繳交。不過司徒華表明要上訴,拒交罰款。曾健成表示,涉及民間電台的案件至今已被罰款一萬六千元,全部罰款他都不會支付。他同六名立法會議員,包括李永達、劉慧卿、李卓人、黃毓民、梁國雄、陳偉業及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被控去年四月二十日,在旺角行人專用區非法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