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頭十個月,收到五宗涉及倫敦金買賣的投訴,涉及數萬至十多萬元,有投資者開戶一個月後,被經紀擅自進行三十多次買賣,損失近二十萬元。消委會表示,部份倫敦金投資公司,並非金銀業貿易場會員,亦無兼營證券或期貨買賣,不受證監規管,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無法得到保障,建議政府研究發牌制度,規管專做倫敦金的投資公司。 政府現時並無條例規管倫敦金的買賣,任何人有商業登記就可開業,當局建議投資者應到持牌銀行或投資公司買賣倫敦金,金銀業貿易場計劃為黃金交易員進行註冊,提升專業水平,政府亦計劃設立投資者教育局,加強市民對投資產品的認識。警方表示,市民發現投資公司以不誠實手法或未經同意下進行交易,可報警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