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向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建議,日後若果接獲,關於議員報銷開支的投訴,秘書長會直接向委員會匯報;其他方面的投訴,若果得到委員會七名成員中最少五人同意,秘書處亦會跟進。 秘書處早前向全體議員發問卷調查,近六成認為監察委員會原則上不應該處理,對議員的匿名投訴或者傳媒報道提及的指控;但過半議員認為,秘書處可以做初步查詢。不過有委員會成員質疑問卷的問題不清晰,要求秘書處重做問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