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二讀《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建議全港一萬八千多名首長級及高級公務員減薪百分之五點三八,十三萬六千多名中低級公務員則獲凍薪,明年一月起生效,為庫房在本財政年度減省約五億二千萬元開支。三名議員提出修訂,公民黨吳靄儀及獨立議員葉劉淑儀提出將高級公務員減薪幅度收窄至百分之三點四,工程界議員何鍾泰則提出全體公務員減薪百分之三點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