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家庭暴力修訂條例》,將保障範圍擴大至同性同居伴侶,受害人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避免受伴侶或前伴侶滋擾。公民黨吳靄儀提出修訂,刪去條例中同性同居者,需要作為情侶的條件,指「情侶」一詞欠缺清晰定義,為免法庭難以判決,建議刪去。民建聯及自由黨都反對吳靄儀的修訂。自由黨劉健儀表示,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的人士,必然會向法庭遞交誓章及證據,證明申請人與擬被禁制人士的情侶關係,不擔心法庭難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