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雷曼迷債之後,首次有分銷銀行同意,以八折回購「雷曼股票指數掛勾定息票據」,根據建議,大新及豐明銀行,將會向在去年八月五日後,買入票據的投資者,回購票據。合資格的五百幾名投資者,合共投資總額二億六千幾萬元,其中四百幾人已經與銀行和解,若所有客戶接納回購,涉及資金約七千二百萬元。 這些票據有別於雷曼迷債,並無抵押品,即使雷曼完成清盤後,亦要先還錢予有抵押債券持有人,有剩餘資金才輪到賠給無抵押的票據投資者。 證監會及金管局指,這次建議是基於七月底,當局要求銀行加強投訴處理程序。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指,回購建議令投資者,毋須面對冗長的法律程序,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指,解決方案為客戶提供合理補償,協助恢復投資者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