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早前涉嫌以名片代替經濟能力證明,為外傭申請續約的事件,入境處表示,批核外傭續約申請時,一向視乎每宗個案的特殊情況,就所需證明文件行使酌情權,而檢討有關個案後,認為屬下人員並無違反規定。 入境處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入境處人員行使酌情權後,必須記錄有關理據,處方會不時抽查,確保適當行使酌情權,而因應今次事件,處方已重新審視處理為外傭續約的內部程序,認為現有保障申請人個人資料的制度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