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古洞南方護老中心一名前護理主任,虐待患有老人癡呆及失禁的六十五歲女院友,掌摑及迫她吃糞便,四項襲擊罪名成立,在粉嶺法院被判入獄半年及賠償三千元。社署歡迎裁決,發言人強調絕不容忍安老院舍,發生虐老事件。由於南方護老中心參與了「改善買位計劃」,社署會仔細研究,如果院舍違反規定,不排除會採取懲罰,包括扣減資助金額及買位數目。 被告在案發後已被解僱,有其他院友的家屬表示,會增加探望八十多歲媽媽,由於母親無法照顧自己,感到擔心。她又說,案件揭發後,院方並無向家屬作出交代。